|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8, 2024 9:08:41 GMT
上述法规构建了批准计划及其修改和审查的程序,其中包括最详尽的程序,并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现在感兴趣的事情中,作为批准计划的初步程序所谓的进步是,虽然《法律》和《条例》都规定了信息公开程序,但澄清说,在没有公开信息程序的情况下,尽管《条例》第116条规定“在同意编制任何管理计划、标准或计划,代理城市规划管理局可以开设公共信息期,收集有关规划的必要性、便利性和其他情况的建议或意见,该程序回顾了受到质疑的程序第 133 条中所要求的程序法律,但它是在没有强制性的情况下强加的。 法院强调,“它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补充,现在人们感兴趣的是,在传统的计划批准方案中,其修改和修订包括第一次初步批准和随后的最终批准,这些程序不妨碍执行该计划的能力(市级和地区级)涉及对公共信息的反复要求 ,这并不等同于参与 开曼群岛电报号码数据 过程,但确实涉及对公民进行干预,以提出政府在程序发展中可以接受的指控,然后再进行程序开发。临时批准管理文书。 ”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城市规划领域,部门立法、自治区责任,考虑对具体事项进行细化规定,规定具体的审批程序,对规划文书的修改或审查意味着不适用一般条例来批准一般规定。 对附带利益的问题的答复 最高法院宣布,“《公共行政共同行政程序法》中关于规范性条款审批程序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城市规划文件的审批 成绩 [1]规定了“通过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众咨询”的义务,其中将获得可能受未来标准影响的主体和最具代表性的组织关于以下方面的意见:该倡议旨在解决。b) 批准的需要和机会。c) 标准的目标。d) 可能的替代监管和非监管解决方案。 [2]城市规划法规本身已经认识到其相关性,对城市规划文书的审批程序制定了具体规定,其中公民参与一直是坚持的程序,甚至应个人的要求推动规划倡议。
|
|